關于開展懷化市物業服務二十強企業 評選活動的通知
各物業服務企業、會員單位: 為了充分展現物業服務行業在改善人居環境、強化城市管理及建立和諧社會中所發揮的積極作用,弘揚行業發展中的正能量和新風尚,倡導全行業積極服務民生,提升服務水平和業主滿意度,樹立行業典型和標桿,展示物業服務行業的良好社會形象,經研究,擬在懷化市物業服務行業協會成立之際,由協會攜手《邊城晚報》社,共同開展懷化市物業服務“二十強”評選活動,具體通知如下: 一、評選范圍 全市物業服務企業 二、評選項目 懷化市物業服務“二十強”企業(20名) 三、參評條件 以企業管理面積規模,2015年度經營總收入,品牌知名度為主要依據。具體參評條件如下: (1)住宅類項目建筑面積在3萬平方米以上;非住宅類項目單體建筑面積1萬平方米以上; (2)項目配套設施齊全,且處于良好運行狀態; (3)項目環境優美、整潔有序,有良好的社會口碑; (4)項目管理服務過程中各項運行記錄完備; (5)項目管理服務過程中無不良行為記錄。 四、評選辦法與程序 本次評選活動分申報、初審、公示、審核、表彰五個步驟。具體實施辦法如下: 第一階段:申報(4月12日前) 采取企業自薦和各縣市區房產局推薦相結合的方式,各參評企業將申報表及要求準備的申報材料報市物協秘書處。 第二階段:初審(4月15日前) 專家組按企業申報的材料匯總并根據評選活動申報條件及通知要求進行初審,并對初審后的合格名單及申報材料匯總。 第三階段:公示(4月20日前) 市物協聯合《邊城晚報》社,將初審合格后的入圍企業及項目逐一在晚報上進行公示和推薦,并發起市民微信平臺投票活動。 第四階段:審核(4月25日前) 協會設立評選工作領導小組,按照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采取“民主推薦、行業測評”相結合的方式進行。考評組將按照評選標準,對初審名單及材料真實性和代表性進行審核,最終根據申報得分排名情況取決各獎項名額。 第五階段:表彰(4月28日) 評選名單確定后,將在4月底舉行的行業協會成立大會上表彰并頒發獎牌及榮譽證書。 五、相關要求 1、各企業接到通知后,要積極參與此次活動,對照參評條件并按通知時間要求,于4月12日前將初選申報表及相關要求材料蓋章后一并報送至市物協秘書處。 2、企業申報材料須真實有效,如有虛假,取消評選資格。 3、本次評選活動方案由市物協負責解釋。 各物業服務企業要高度重視,認真開展此項評選活動,將其作為提升物業管理服務水平,提高創建和諧物管的重要載體,以利于促進我市物業管理健康、持續的發展! 六、聯系方式 聯系人:譚舜心 向新華 電 話:0745-2273399 郵 箱:444715552@qq.com 地 址:鶴城區天星坪市房產局大樓402室 附件: 附件一:參評企業申報辦法; 附件二:參評企業申報表; 二0一六年四月七日
懷化市物業管理專業委員會(市物協籌備組)
懷化市物業服務二十強企業評選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全面展示我市物業服務行業取得的輝煌成就,弘揚廣大管理者艱苦奮斗與勇于創新的精神,懷化市物業服務行業協會會同《邊城晚報》社共同組織開展“懷化市物業服務二十強企業”評選活動。為搞好該活動,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評選活動要認真學習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五中全會精神,為奮力實施“一極兩帶”和全面建設“一個中心、四個懷化”,推進新型城鎮化建設,促進物業服務行業持續健康發展做出貢獻。 第三條 評選活動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規范申報推薦程序,嚴格評選標準,確保評選質量。 第二章 組織機構 第四條 由懷化市物業服務行業協會籌備組牽頭,設立 “懷化市物業服務二十強企業”評選活動組委會(以下簡稱組委會)。組委會辦公室設在懷化市原物專委,負責具體事務工作。 第五條 組委會授權懷化市原物專委遴選各行業具有代表性和影響力的資深專家進行初審。 第六條 由組委會推薦具有豐富實踐經驗、業界知名度高與影響力大的資深專家、學者、顧問等組成評審委員會(以下簡稱評審委員會),負責“二十強企業”的評審。 第七條 組委會將會同有關部門邀請新聞媒體,組成報道團隊,對“懷化市物業服務二十強企業”評選活動進行全方位、多層次的宣傳和報道。 第三章 申報條件 第八條 申報企業應具備以下條件: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物業管理有關法律法規,無違規違紀行為,誠信經營,近兩年內在國家行政主管部門有效投訴為零。 2.企業有獲得省級或者市級榮譽。 3.企業管理面積、總資產、年總計收入、年凈利潤、年度納稅總額、利潤總額、社會貢獻、服務質量等主要指標居全市物業管理行業領先水平。 4.依法依規履行合同,主動承擔社會責任,社會貢獻大。 5.企業從業人員依法取得從業資格證,持證上崗率達80%以上。 6.企業勞動關系和諧,用工制度基本完善,員工工資逐年增長。 7.重視企業文化建設,能夠開展多種多樣企業文體活動。 8.關心和支持縣市區物業管理主管部門及行業協會工作。 第四章 申報、推薦與評審 第九條 參評企業自愿申報且具有獨立法人資格。 第十條 物業服務企業如實填寫申報表,申報資料。 第十一條 申報資料的主要內容和要求如下: 1.“懷化市物業服務二十強企業”申報表原件2份。 2.企業簡介200~500字左右。 3.企業所獲誠信、質量等最高級別的獎項證書或文件復印件1份。 4.申報資料要準確、真實,如有變更應提供相應的文字說明和變更文件復印件1份。 第十二條 申報單位按規定時間向組委會辦公室提交申報資料。 第十三條 對企業的申報材料,由組委會辦公室組織專家進行初審,符合條件的提交組委會進行審核。 第十四條 參評企業經組委會審核后,登報公示3個工作日,征求社會公眾意見。在公示期內無重大不同意見的企業,將提交評審委員會進行記名投票表決。參評企業須有三分之二及以上評委投贊成票方可入選,評選結果由組委會發布。
第五章 獎項設置 懷化市物業服務“二十強”企業。 第六章 表 彰 第十五條 協會將會同有關單位定于2016年4月底前召開“懷化市物業服務行業協會成立大會”,屆時出席領導及業內專家為獲獎企業頒發獎牌、榮譽證書并計入協會《年鑒》檔案,在協會會員大會上進行公布、表彰,并報行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第七章 附 則 第十六條 本辦法由懷化市物業服務行業協會籌備組負責解釋。
附件二: 懷化市物業服務二十強企業申報表
(責任編輯:湖南物業網陳) |